依據「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」第5條規定
(一)學校應定期舉行校園空間安全檢視說明會,邀集專業空間設計者、教職員工生及其他校園使用者參與。
(二)前項檢視說明會,學校得採電子化會議方式召開,並應將檢視成果及相關紀錄公告周知。
(三)學校檢視校園危險空間改善進度,應列為性平會每學期工作報告事項。
張貼日期: 2026-08-30 08:45:07 點閱: 110 (578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依據「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」第5條規定
(一)學校應定期舉行校園空間安全檢視說明會,邀集專業空間設計者、教職員工生及其他校園使用者參與。
(二)前項檢視說明會,學校得採電子化會議方式召開,並應將檢視成果及相關紀錄公告周知。
(三)學校檢視校園危險空間改善進度,應列為性平會每學期工作報告事項。